行政機構
醫學部
蘭州大學醫學教育發端于1932年甘肅學院醫學專修科,于1942年成立了國立西北醫學??茖W校,1945年更名為國立西北醫學院蘭州分院。1946年夏,國立西北醫學院蘭州分院并入新成立的國立蘭州大學,更名為國立蘭州大學醫學院。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國立蘭州大學醫學院正式改為蘭州大學醫學院。1954年在全國院系調整的大背景下,蘭州大學醫學院獨立建院,定名蘭州醫學院。2004年,蘭州醫學院整體并入蘭州大學。2014年,成立了蘭州大學醫學院。2019年,蘭州大學醫學院更名為蘭州大學醫學部。歷經80余年建設,蘭州大學醫學部逐步發展成為絲綢之路上醫學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為國家和西部地區培養了大批優秀醫學人才,為醫療衛生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醫學部由基礎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口腔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7個教學單位,第一醫院、第二醫院、口腔醫院3所直屬附屬醫院,醫學教育教學處、醫學學科與研究生處、醫學師資處、醫學財務預算處、醫學綜合事務處等5個處級機構構成。
醫學各學院及附屬醫院現有教職員工近9000人,其中教師1612人,具有高級職稱者1208人,教授200人,副教授369人,博士生導師115人,碩士生導師428人,主任醫(藥、護、技)師397人,副主任醫(藥、護、技)師620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1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1人,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5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34人,衛生部突出貢獻專家5人,甘肅省教學名師5人,甘肅省領軍人才第一、二層次52人,甘肅省優秀專家15人,甘肅省“333”科技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24人,甘肅省“555”創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32人,隴原青年創新人才16人,甘肅省衛生系統領軍人才51人。
臨床醫學、藥學與毒理學是蘭州大學入選ESI全球總影響力前1%的學科。醫學部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臨床醫學、基礎醫學為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有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專業1個,基礎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型5個,有1個院士專家工作站,9個國家臨床重點???,1個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1個國家心腦血管疑難病癥中心,5個省級臨床醫學中心,4個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科技創新服務平臺,5個甘肅省工程研究中心,28個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23個省級醫療衛生重點學科,31個各類國家級培訓基地。
醫學部現有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技術、兒科學、護理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公共事業管理、藥學、臨床藥學和生物制藥13個本科專業。目前在校醫學類本科生5431人,研究生2587人(其中:博士生470人,碩士生2117人)。
醫學部的3所直屬附屬醫院均為三級甲等醫院,開放床位數5624張。2018年,各直屬附屬醫院門急診人次達367.73萬,出院人次達19.4萬,住院手術臺次達11.7萬。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醫學部將繼續發揚優良傳統,把培養醫術精湛、醫德高尚,具有國際視野和社會責任感的醫學人才作為時代賦予我們的歷史使命,在改善民生、促進人民健康事業中做出我們新的貢獻。
教務處
1.依據教學規律,貫徹執行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和規定,從我校實際出發,研究并提出我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教學改革意見。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制定教學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
2.指導各學院做好專業、專業方向的設置及調整工作,組織各學院制定本科教學計劃、各門課程教學大綱和各種有關的教學文件;
3.負責全日制本科學生招生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制定及實施;負責藝術類學生的考試、招生工作。 組織每年度的招生、宣傳和迎新工作。負責全校教學業務費的分配工作;
4.做好全校日常教學運行管理工作,穩定教學秩序,監督執行各專業教學計劃,分階段做好教學各環節的檢查工作及考試工作。負責全校本科生的排課和教室的調配使用工作;
5.負責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的成績管理、畢業審核、證書發放、轉專業、留級及免試研究生的推薦等工作;
6.負責全校教學質量的檢查評估和表彰工作。負責全校教學成果的立項及優秀教學成果獎的評選工作。進行教學改革與管理的研究,組織進行教學改革的試點、試驗,總結并推廣成功的教學改革經驗;
7.做好課程建設規劃,促進學科建設和專業建設。組織教材和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和出版教材的審定工作。負責全校本科生教材的訂購供應工作;
8.協同各院及有關部門做好教學實習、畢業論文和其它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工作。組織各院做好實習基地的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基礎課實驗室、專業課實驗室和其它教學輔助機構的建設規劃工作;
9.負責制定全校教師教學工作量的定額、審核和超教學工作量津貼的審核工作。負責校級教學崗位津貼的核定工作。配合人事處做好專任教師編制的有關工作,擬定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計劃、教學人員補充計劃和教師的晉級工作;
10.負責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的申報、執行監督以及基地項目的驗收與評估;協同相關學院做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工作;負責考試中心的各項業務工作;
11.負責學校的“推普”工作和語言文字工作。深入宣傳和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及黨和國家語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推廣普通話、推行語言文字規范化、科學化使用,營造全校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12.辦理學校及校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1.歸口管理學校自然科學類科學研究工作;
2.依據國家的科技政策、法規,制定學??萍脊芾淼闹虚L期規劃、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負責基礎研究項目、應用研究項目和技術開發項目的組織申報與管理工作;
4.負責自然科學類科研團隊及人才基金項目的組織申報、建設與管理工作;
5.負責“霍英東教育基金”的組織申報與管理工作;
6.負責校內自然科學類以科研項目或建設項目方式設立的各項培育基金的管理、規劃和統籌使用;
7.負責科技開發、科技成果推廣及轉化的管理和咨詢服務工作;
8.負責科技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好學?!八募肌焙贤膶彶?、簽訂、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蘭州大學科技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9.負責自然科學類各類技術服務資質的組織申報與管理工作;
10.負責科研成果、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做好學??萍急C芗爸R產權保護工作;
11.負責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科學類國際合作項目的組織申報與管理工作;
12.負責自然科學類科研成果的組織申報與管理工作;
13.負責自然科學類重點研究基地的培育、申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類非實體性科研機構的建設、管理和評估工作;
14.負責科技統計工作,分析國內外高校重要科技信息,為學??萍脊芾頉Q策提供參考;
15.負責軍工項目保密及涉密項目負責人保密教育工作;
16.負責自然科學類科研業績認定工作;
17.負責自然科學類科研考核工作;
18.負責科技檔案的建檔、歸檔工作;
19.協助財務處管理學校自然科學類科研經費、審定科研經費預算和專項經費的購置計劃;
20.協助承擔競爭性研究項目的校內其他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項目的申報、實施與管理;
21.辦理學校及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科學處
1.歸口管理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科研管理工作;
2.把握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學科的學術發展方向,制定人文社會科學科研發展規劃及各類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3.負責管理人文社會科學各類重點研究基地以及校內人文社會科學科研機構;
4.負責組織和管理人文社會科學各類科研項目;
5.負責全校人文社會科學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
6.負責全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工作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7.負責校內人文社科類以科研項目方式設立的各項資助基金的管理、規劃和協調工作;
8.負責人文社科類科研項目的統計和科研業績認定工作;
9.協同科技處負責人文社科類科研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10.協同科技處做好科研成果、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及科技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
11.辦理學校及校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研究生院
1.開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學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研究制訂學校研究生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2.加強學科建設,研究學校學科發展狀況,組織開展學位授權點的申報和評估工作,參與制訂學校學科建設規劃,調整和優化學科結構,促進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和高技術學科的發展;
3.制訂研究生教育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和監控評估體系,對研究生教育和學位授予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4.組織開展研究生導師的遴選、聘任、培訓、考核等工作;
5.負責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換屆工作;
6.負責學校研究生的招生、培養、學籍、學位授予等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具體培養單位做好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工作;
7.規劃、協調與指導學校非學歷研究生教育的發展,研究制訂非學歷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招生計劃、錄取政策和培養方案等;
8.負責管理有關研究生教育的各種經費、基金,合理使用研究生教育資源,參與確定學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設項目和經費預算;
9.負責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留學項目、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等工作;
10.建立和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
11.牽頭負責研究生的學費清欠工作;
12.制訂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申報和評估,負責博士后研究人員的日常管理;
13.辦理學校及校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學生處
蘭州大學學生工作部(學生處、武裝部、軍事教研室)是校黨委、行政雙重領導下的職能部門,接受蘭州大學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的宏觀指導和主管校領導的直接領導,組織協調全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學生思政教育有效途徑,統籌、督辦學生思政教育相關重大事項,負責全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學生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學生工作隊伍的選拔、選配、業務培訓、日常管理、考核評優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校學生獎助工作,宣傳落實國家獎助政策,制定落實學校資助政策,統籌獎助經費的預決算、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獎助學金的評定等工作,負責本科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本科生國防教育、軍事理論教育的組織實施,開展新生軍訓及大學生征兵工作。下設綜合科、教育科、管理科、學生獎助中心、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孔子學院工作辦公室)
1.歸納和總結全校國際合作與交流概況,為學校領導提供咨詢;
2.對學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做出階段性規劃;協調全校外事活動,為學院的教學、科研和國際學術交流提供信息和聯系服務;
3.受上級部門和兄弟院校委托,負責重大外事接待活動的策劃、實施,協調校領導會見;
4.負責接待港澳臺來訪個人和團體;負責組織教育部對港澳臺交流項目的申報、管理和實施;
5.統籌管理本科生校際交流,包括計劃的制定、協議的擬訂、交流項目的實施和運轉情況的跟蹤管理、服務;
6.負責外國專家的聘請、報批、外事和生活管理;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境外辦學的聯絡、審核和報批;
7.辦理教職工因公出國(境)和學生因公出國(境)護照、簽證(港澳通行證);負責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派出;
8.負責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各類引智和派出項目的申報、實施、管理和總結;主管教育部“春暉計劃”與海外學者的聯系、項目申報、管理和實施;
9.負責學?!?85”工程國際合作與交流各平臺/基地短期專家來訪、教職工出國出境參加學術會議、校內主辦國際會議經費審批、核銷及總結;
10.會同宣傳部審核涉外活動橫幅、海報英文內容規格及樣式等;協助宣傳部審核學校英文版網站英文新聞內容;
11.負責組織、協調日本笹川良一獎學金、日本宮鍵三獎學金、美國胡氏獎學金等海外獎學金項目的涉外活動;
12.協助學??蒲泄芾聿块T做好相關競爭性研究項目的統計、匯總與科研業績認定工作;
13.辦理學校及校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